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電子發票字軌區分為一般稅額計算及特種稅額計算,每組為50號,且2月1日起營業稅進銷項申報格式代號均已統一為銷項:35,進項:25。
財政部表示,電子發票指的是經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非屬單獨一類發票,所以營業稅進銷項申報格式代號並不一致,往往造成營業人申報上的困擾。
為解決此一問題,財政部已增訂電子發票為第六類發票,並統一申報格式代號,首波適用對象為採按月申報營業稅的營業人,營業人在今年2月15日前申報今年1月份的營業稅時,所開立與取得的電子發票即應依規定格式代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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